撰文/ 會長 謝慧霆
我們的學生自治會是在十七年前,由人文學社的社長黃宗民學長創立,想要團結所有同學,向校方爭取權利,當時幾乎仿造台大學生會的組織架構,以類似政府「三權分立」的形式設置,希望透過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互相制衡,擴大學生參與,也學習民主風範。所以學生會長可以比擬為國家元首,學生工作會是行政院,學生議會是代表民意的立法院,學生評議會則是司法院。我們先不論這樣的制度是否適合校園,但希望能夠釐清此三權的職責和運作,期待能夠達成學長的初衷。
*學生工作會:不「代替」學生發聲 而是擴大參與 「團結」所有同學共同爭取權益
這屆學生工作會的理念是「創造我們的師大,找回學生的校園」,重點在於「我們」這兩個字,意思是學生會要做的並不是「代替」學生發聲,而是團結、協助所有同學一起關注生活周遭、思考要如何改善校園,也盼望所有同學都擁有向學校表達意見以及參與的權利,我們相信,唯有更多自發性的關注和參與,唯有每一個人都相信自己擁有改變的力量,學生自治會才能真正提升學生權利,學生才能真正成為校園的主體。
因此,我們舉辦許多讓同學能夠發表意見、共思解決之道的活動,如課程問卷調查、校園空間正義工作坊、性別議題聊天室…等等;而我們更多的活動並不只是針對校方,而是希望喚起更多同學、甚至民眾對校園的關注,因為只有更多的「關心」與「在意」才能真正使行政單位改善問題,諸如課程公聽會暨記者會、反教育商品化掛布條行動、萬聖嘉年華的妖怪大遊行…等。
我們認為,大學擔負教育青年、學術研究、改造社會的重任,更與社區發展息息相關,師大更有培育師資的重要職責,因此,一所大學的行政,理當受所有同學、民眾公開檢視,並且虛心聽取學生和大眾的意見,積極溝通改善校園。不論是在學校會議或辦公室中討論,還是舉辦公聽會、記者會、集會遊行等,都是溝通的管道,也是改變的契機,端看怎樣的作法能夠喚起更多人的關注,讓行政單位更重視學生的聲音,並且真正去執行改善措施。
*學生議會:身為民意代表 應調查並反應各系所學生需求
學生議會由各系學生議員組成,意義是讓各系學生的意見都能夠被聽見,學生議員身為民意代表,應該廣納同學的意見,並且依據這些「民意」來做事,而學生的意見往往不只針對工作會,甚至絕大多數是針對校方的,畢竟大學內真正能有規範學生、實施行政業務權力的是校方,而非學生工作會,因此,議員若只關注學生對工作會的意見,而忽略對於校方行政的監督,就是不夠稱職的民意代表,對促進學生權利幫助也不大。
而現在的情況是,議會極少主動徵詢學生意見。我們的學生議會的實際狀況一直欠佳,不僅參選率低,開會出席率也低,以現在的第17 屆為例,全校法定議員名額有一百四十一人,實際選出( 或未經選舉,直接自行登記) 的議員,卻僅有七十幾位,而每次常會的開會人數,平均只有二十幾人。更嚴重的是,幾乎所有學生都不知道學生議會是什麼,也不知道系上的學生議員是誰,或者他們開了什麼會;學生議員甚少主動徵詢選區同學的意見,也幾乎不了解、不參與工作會的活動,只在短短幾次的開會時間投票決定工作會所有的人事、活動和預算的去留。基本運作狀況低落,就更不用提反應民意、為同學伸張權利的功能了,同學可以多多向系上的學生議員表達意見,也督促議會的功能可以更加完善。
「學生自治什麼鬼?」更多關於學生自治的大小事,將陸續刊出,敬請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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